造成航空运输货物丢失是什么原因

发布时间:2023-01-07 点击:245
失踪对簿公堂终获补偿,一名客户在机场托付一家航空公司将一批货品托运往,后来发现这批货品丧失了。两边因补偿的问题发生纠葛,最后对簿公堂。从市区法院了解到,这起航空货品运送合同纠葛案近日曾经审理终结,客户获赔相关货品丢失及运费等。
客户方某称,2005年10月27日,他在机场托付该航空公司运送用编织袋包装的复读机一件,总重量为36千克,价值21600元。合同商定货品在机场自提,方某支付了运费277元,但方面并没有说到货品。为此,方某央求法院判令这家航空公司出借自己的丢失21600元,以及直接经济丢失1360元等。
航空公司提交的署理定见认为,本案作为典型的航空货品运送合同纠葛,合同是建立的。依照《我国民用航空货品国内运送规矩》相关规矩,补偿额最高每公斤20元。方某提出货品丢失21600元,既没提供货品理论称谓、重量、金额等依据,又没有其它法律依据,航空公司不予认同。
方某提出直接经济丢失1360元,也不能证明是货品丧失所必定产生的丢失。经审理查明,2005年10月27日,在机场托付航空公司运送货品时,在《货品托运单》中填写货品称谓为复读机一件,总重量为36千克。合同订立并支付了运费后,这批货品当天已运往,但货品丧失。